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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执行时间

生活日常时间:2024-05-02 11:27阅读:25

福州市的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是在不同的时间段内逐步实施的。以下是具体的执行时间:

初始实施时间

- 2022年:根据搜索结果显示,福州市五城区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养老机构、宗教场所、社区组织等)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这一制度自2022年2月1日起执行。

更新实施时间

- 2023年:从搜索结果来看,福州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用水用户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办法的通知,该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抄见水量起执行。

- 2024年:根据搜索结果,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

特殊情况

- 大中专院校:在某些情况下,大中专院校被暂缓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

以上信息是根据搜索结果得出的,如果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或者最新的执行时间,建议直接访问福州市自来水公司或相关政府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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